您好,欢迎来到曲吉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及超期申请的法律后果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及超期申请的法律后果

来源:曲吉美食网

【案情】

2012年6月,原告侯某在第三人xx公司做泥水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xx公司也没有给侯某缴纳工伤保险费。2012年6月24日,侯某在xx公司承建的工地作业时受伤。2013年5月2日,xx公司向被告重庆市涪陵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涪陵区人社局作出侯某属于因工受伤的认定。原告侯某则认为xx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告受理并作出工伤认定的行为,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期限的规定,属明显违法,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分歧】

目前,学术界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属于诉讼时效,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及其近亲属仍然享有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实体权利,只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主体是用人单位。

另一种观点认为属于除斥期间,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及其近亲属将丧失获得工伤赔偿的实体权利。

【评析】

1、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性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qej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