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2、损害完全是因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应由自己负责。在严格责任归责中,生产者必须证明下列情形之一才能免责: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4.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
Copyright © 2019- qej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