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身份证号:_乙方:_,身份证号:_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一、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个人拥有的车牌号_发动机号车架号:_汽车(以下简称合伙车辆)分一半产权给乙方。整车计价人民币万_元整(¥),车辆归甲乙两方共同所有。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1、乙方出资万_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额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即50%),双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分配合伙经营所得收益
2、双方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车辆购置手续,并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
3、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即各占50%所有权
4、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合伙车辆在合伙前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5、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6、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出示每_月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于每_月日进行结算,盈余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配若当_月双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双方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担亏损。经营当中产生的债务按各百分之五十承担。
三、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本合伙协议为甲、乙两方入伙,若有第三人申请入伙,必须要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对于第三方的入伙条件、入伙资金以及入伙后的债权债务比例等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五、在合伙经营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伙关系,解除后的车辆处置,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由协商解决,对于主动退伙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经营车辆的权利。
六、合伙项目的经营需要本协议双方的一直同意后,方能运营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私自开展运营而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私自决定营运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另一方一切损失。
七、营运车辆的日常运营费用及运营收入由甲方负责收付管理并详细记账,所有票据先由甲方进行管理,每_月与乙方核对账务后交由乙方保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时间对甲方的账务进行核实,审核监督账务的真实性,对发现出具虚假账务的,经乙方核实后,乙方可立即中止合伙事宜,并要求甲方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每_月经营收入的盈亏由甲方于每_月_月底之前进行统计并形成报表,由乙方核实后签字。
八、合伙运营车辆由双方聘请专业司机人员驾驶,聘请事宜需经双方同意,聘请合同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以明确聘金给付及其他权利义务。
九、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其权利,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十、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双方各一份。车辆挂靠公司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伙人甲方:_年_月_日合伙人乙方:_年_月_日甲方:_身份证号码:_乙方:_身份证号码:_丙方:_身份证号码:_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_
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_经营场所位于:_,面积: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甲方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乙方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丙方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
2、奖金分配: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_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4.债务承担: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_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_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
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
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伙人签章处:_签约时间:_年_月_日签约地点:_甲方:_身份证号码:乙方:_身份证号码:丙方:_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经营场所位于:_金阳新XX新__八组法人:毛麑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甲方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100000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乙方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100000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丙方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2011_年_11_月_20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_叁拾万圆整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作期限届满;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
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
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作人签章处:甲方:_乙方:_丙方:_签约时间:_年_月_日合伙人(甲方):_姓名:_身份证号码:_合伙人(乙方):_姓名:_身份证号码:_合伙人(丙方):_姓名:_身份证号码:_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湘阴县__配送超市,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_
第一条经营宗旨:_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_湘阴县__配送超市,主要经营地址:_湘阴县东XX精密现代城__门面。经营项目:_海产品配送、海产品甲供。
第三条合伙期限。_年3月1日起,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196215.元,共计人民币5885.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_以出资额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_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_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3.被依法撤销;4.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_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合伙人:_合伙人(甲方):_姓名:_合伙人(乙方):_姓名:_合伙人(丙方):_姓名:_签署时间:_年_月_日合伙人(甲方):_姓名:_身份证号码:_合伙人(乙方):_姓名:_身份证号码:_合伙人(丙方):_姓名:_身份证号码:_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县_配送超市,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_
第一条经营宗旨:_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_县_配送超市,主要经营地址:_县_门面。经营项目:_海产品配送、海产品甲供。
第三条合伙期限。_年_月_日起,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_元,共计人民币_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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