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医鉴定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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