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方案;4、建设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滩地情况及建设项目的防洪标准与防洪措施;5、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道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措施;6、对于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出具单位: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单位:兵团水利局建设与管理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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