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兵三年退伍叫士官。
2、当兵头两年叫义务兵:第一年叫列兵,第二年叫上等兵。之后如果没有退伍就是士官,士官分7级: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第三年到第五年叫下士,第六年到第八年叫中士,以此类推,上士、四级军士长各四年,三级军士长五年,二级军士长六年,一级军士长则一直服役到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每位公民,都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义务,超期服现役满5年的义务兵,根据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改为志愿兵,继续服现役;退出现役的士兵和军官以及其他符合兵役条件的公民,在规定的年龄内服预备役;民兵组织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人员的基本组织形式。新的兵役法又将士兵的服役年限规定为陆军3年,空军、海军4年。
Copyright © 2019- qej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