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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与解除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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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撤销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

1、是适用于意思表示有瑕疵的时候(如请求撤销因欺诈产生的合同);

2、是适用于当事人有权反悔的情形(如撤销赠与);

3、是适用于否定债务人与第三人法律关系的情形。

二、解除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

1、相对人重大违约的时候;

2、发生不可抗力的时候;

3、当事人主观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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