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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离婚了,女方要退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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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退。只要当事人登记结婚了,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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