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工前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一、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二、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成立,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3种观点: 工程签证是工程建设活动中极其重要的法律制度,也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的重要层面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签证甚至比施工更关键。做好一份签证就等于避免了一份损失,创造了一份效益,任何点滴都容不得粗枝大叶。 法律咨询:哪些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律师回答: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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