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曲吉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后买房公婆出资一部分,当时说资助后面要我们还,会怎么判?

婚后买房公婆出资一部分,当时说资助后面要我们还,会怎么判?

来源:曲吉美食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后公婆出资购房算是赠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受赠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若父母本意是对于子女双方的赠与,应当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否则,实务中就该笔出资仍可能被认定为借贷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第二款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地位处理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后公婆出资购房,如果当事人之间对该购房资金属于借款或者赠与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处理;如果无约定的,一般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后公婆出资购房算是赠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受赠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若父母本意是对于子女双方的赠与,应当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否则,实务中就该笔出资仍可能被认定为借贷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第二款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地位处理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后公婆出资购房,如果当事人之间对该购房资金属于借款或者赠与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处理;如果无约定的,一般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后公婆出资购房算是赠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受赠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若父母本意是对于子女双方的赠与,应当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否则,实务中就该笔出资仍可能被认定为借贷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第二款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地位处理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后公婆出资购房,如果当事人之间对该购房资金属于借款或者赠与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处理;如果无约定的,一般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后公婆出资购房算是赠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受赠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2种观点: 1、如果公婆在婚后为夫妻双方出资购房,且对该购房资金属于借款或者赠与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处理;如果无约定的,一般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婚后婆婆出钱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1、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后公婆出资购房,如果当事人之间对该购房资金属于借款或者赠与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处理;如果无约定的,一般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种观点: 1、看证据。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证据来看。一般当事人双方主张权利都会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假如是赠与的话,一般会有赠与的手续,或者是在交易时会有对应的备注,比如转账时会写明赠与还是借款等,比如涉及不动产时,也会协商赠与还是借贷等。一般来说证据越多,是借贷的可能性更大;证据较少,是赠与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具体如何判定,还得根据个案的证据来判定。2、看陈述。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双方的陈述来看。当事人双方为了打官司,一般都会有个人陈述,法官要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双方的陈述来判定,当然陈述中,肯定有真有假,但听完当事人双方的描述后,一般都能把有些事实固定下来,也能够简单的判定出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3、看用途。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用途来看。比如说涉及金钱的问题,假如是用于购置动产或者不动产,一般借贷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涉及这些费用一般都比较多,赠与的可能性不大。比如说涉及房屋的交易,一般赠与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房屋的归属问题转移,假如是买卖就会留下对应的痕迹和证据,假如是证据,在房屋过户时也会明确写明。4、看关系。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关系来看。这里说的关系,是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假如双方是由血缘关系的近亲属,比如父母、子女等,一般涉及一些纠纷和交易时,赠与的可能性较大,但假如双方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或者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的话,一般涉及一些交易时借贷的可能性就要大一些。5、看标的。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标的来看。所谓的标的就是交易的标的物,比如房屋、金钱等,一般涉及房屋的交易,赠与的时候要多一些。比如涉及金钱的交易时,借贷的机会要多一些,而且标的物金额较大的话,一般借贷的可能性要大一些,比如借钱。假如标的物金额较小的话,赠与的可能性要大一些。综合上面所说的,赠与和借贷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赠与是无偿的,而借贷是有偿的。一般在进行界定的时候就需要拿出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各自的观点,也要看双方当时所协商的内容,这样才能更好确定是否需要归还这笔金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的出资是赠与。法律上明文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所以在事实上推定父母的出资为子女购房可推定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该出资为借款。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3种观点: 父母出资属于赠与还是借,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借款合同,也没有借款的明确意思表示的,一般认定为赠与;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3、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房屋赠与需要符合如下条件:1、赠与人拥有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赠与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2、该房屋不存在纠纷,具有房产证;3、双方均为自愿的意思表示;4、赠与协议进行公证;5、办理过户登记,缴纳相关税费。房产赠与的具体流程:1、订立赠与房屋的书面合同;2、办理赠与房产的公证,保障受赠人的权益;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综上所述,如父母出资就是借钱给子女的资助购房,当时写了借条等证据,父母的出资实际就是与子女之间产生的借贷法律关系;或者明确就是赠与夫妻双方、子女一方,或者是赠与子女配偶一方的,表明了出资属于赠与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种观点: 1、看证据。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证据来看。一般当事人双方主张权利都会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假如是赠与的话,一般会有赠与的手续,或者是在交易时会有对应的备注,比如转账时会写明赠与还是借款等,比如涉及不动产时,也会协商赠与还是借贷等。一般来说证据越多,是借贷的可能性更大;证据较少,是赠与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具体如何判定,还得根据个案的证据来判定。2、看陈述。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双方的陈述来看。当事人双方为了打官司,一般都会有个人陈述,法官要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双方的陈述来判定,当然陈述中,肯定有真有假,但听完当事人双方的描述后,一般都能把有些事实固定下来,也能够简单的判定出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3、看用途。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用途来看。比如说涉及金钱的问题,假如是用于购置动产或者不动产,一般借贷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涉及这些费用一般都比较多,赠与的可能性不大。比如说涉及房屋的交易,一般赠与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房屋的归属问题转移,假如是买卖就会留下对应的痕迹和证据,假如是证据,在房屋过户时也会明确写明。4、看关系。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关系来看。这里说的关系,是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假如双方是由血缘关系的近亲属,比如父母、子女等,一般涉及一些纠纷和交易时,赠与的可能性较大,但假如双方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或者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的话,一般涉及一些交易时借贷的可能性就要大一些。5、看标的。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标的来看。所谓的标的就是交易的标的物,比如房屋、金钱等,一般涉及房屋的交易,赠与的时候要多一些。比如涉及金钱的交易时,借贷的机会要多一些,而且标的物金额较大的话,一般借贷的可能性要大一些,比如借钱。假如标的物金额较小的话,赠与的可能性要大一些。综合上面所说的,赠与和借贷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赠与是无偿的,而借贷是有偿的。一般在进行界定的时候就需要拿出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各自的观点,也要看双方当时所协商的内容,这样才能更好确定是否需要归还这笔金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的出资是赠与。法律上明文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所以在事实上推定父母的出资为子女购房可推定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该出资为借款。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3种观点: 父母出资属于赠与还是借,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借款合同,也没有借款的明确意思表示的,一般认定为赠与;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3、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房屋赠与需要符合如下条件:1、赠与人拥有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赠与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2、该房屋不存在纠纷,具有房产证;3、双方均为自愿的意思表示;4、赠与协议进行公证;5、办理过户登记,缴纳相关税费。房产赠与的具体流程:1、订立赠与房屋的书面合同;2、办理赠与房产的公证,保障受赠人的权益;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综上所述,如父母出资就是借钱给子女的资助购房,当时写了借条等证据,父母的出资实际就是与子女之间产生的借贷法律关系;或者明确就是赠与夫妻双方、子女一方,或者是赠与子女配偶一方的,表明了出资属于赠与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种观点: 1、看证据。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证据来看。一般当事人双方主张权利都会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假如是赠与的话,一般会有赠与的手续,或者是在交易时会有对应的备注,比如转账时会写明赠与还是借款等,比如涉及不动产时,也会协商赠与还是借贷等。一般来说证据越多,是借贷的可能性更大;证据较少,是赠与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具体如何判定,还得根据个案的证据来判定。2、看陈述。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双方的陈述来看。当事人双方为了打官司,一般都会有个人陈述,法官要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双方的陈述来判定,当然陈述中,肯定有真有假,但听完当事人双方的描述后,一般都能把有些事实固定下来,也能够简单的判定出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3、看用途。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用途来看。比如说涉及金钱的问题,假如是用于购置动产或者不动产,一般借贷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涉及这些费用一般都比较多,赠与的可能性不大。比如说涉及房屋的交易,一般赠与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房屋的归属问题转移,假如是买卖就会留下对应的痕迹和证据,假如是证据,在房屋过户时也会明确写明。4、看关系。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关系来看。这里说的关系,是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假如双方是由血缘关系的近亲属,比如父母、子女等,一般涉及一些纠纷和交易时,赠与的可能性较大,但假如双方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或者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的话,一般涉及一些交易时借贷的可能性就要大一些。5、看标的。一般判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可以从标的来看。所谓的标的就是交易的标的物,比如房屋、金钱等,一般涉及房屋的交易,赠与的时候要多一些。比如涉及金钱的交易时,借贷的机会要多一些,而且标的物金额较大的话,一般借贷的可能性要大一些,比如借钱。假如标的物金额较小的话,赠与的可能性要大一些。综合上面所说的,赠与和借贷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赠与是无偿的,而借贷是有偿的。一般在进行界定的时候就需要拿出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各自的观点,也要看双方当时所协商的内容,这样才能更好确定是否需要归还这笔金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的出资是赠与。法律上明文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所以在事实上推定父母的出资为子女购房可推定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该出资为借款。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3种观点: 父母出资属于赠与还是借,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借款合同,也没有借款的明确意思表示的,一般认定为赠与;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3、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房屋赠与需要符合如下条件:1、赠与人拥有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赠与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2、该房屋不存在纠纷,具有房产证;3、双方均为自愿的意思表示;4、赠与协议进行公证;5、办理过户登记,缴纳相关税费。房产赠与的具体流程:1、订立赠与房屋的书面合同;2、办理赠与房产的公证,保障受赠人的权益;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综上所述,如父母出资就是借钱给子女的资助购房,当时写了借条等证据,父母的出资实际就是与子女之间产生的借贷法律关系;或者明确就是赠与夫妻双方、子女一方,或者是赠与子女配偶一方的,表明了出资属于赠与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婆的房子媳妇是否有份,需要分情况讨论:1、如果公婆将房子用赠予或者交易的方式给了丈夫的话,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媳妇有份;2、如果公婆逝世,丈夫继承了公婆的房子,则媳妇有份;3、如果公婆立遗嘱明确房子没有媳妇的份额,则媳妇没份。比如甲的公婆立遗嘱明确房子没有甲的份额,则甲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用。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出资的,应视为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后公婆出资购房算是赠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受赠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Copyright © 2019- qej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