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则应追究其玩忽职守罪。一、火灾事故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二、不认罪可以定罪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如果火灾事故是因为某些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的,只有火灾事故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影响,比如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或者造成林地损失特别严重的,才会按照玩忽职守罪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事故不是特别严重的,玩忽职守也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如果火灾事故是因为某些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的,只有火灾事故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影响,比如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或者造成林地损失特别严重的,才会按照玩忽职守罪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事故不是特别严重的,玩忽职守也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3种观点: 一、起火原因不明责任如何认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平原则的规定,起火原因不明责任可以分担。火灾事故是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的事故,火灾事故现场有时会破坏严重,消防部门无法认定起火原因,只能做出起火原因不明的认定。人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以后,遇到火灾事故侵权时,会选择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法律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条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二、火灾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如下:1、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消防机构在查明火灾原因的基础上,认定责任人的责任;2、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民法或刑法的法律后果;3、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4、情节较轻的,主体的特殊性,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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