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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配后可以赠与或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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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赠明确约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参与对该财产的分配,但该方可以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再次分配,可以自愿分配给另一方或者其他第三人。若遗赠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通常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另一半可以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赠给一方的财产,财产的所有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自由分配财产。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法律客观:《民法典》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1种观点: 律师解答:遗赠明确约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参与对该财产的分配,但该方可以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再次分配,可以自愿分配给另一方或者其他第三人。若遗赠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通常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另一半可以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赠给一方的财产,财产的所有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自由分配财产。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时可以约定将共有财产的一部分赠与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1种观点: 遗赠能赠与全部财产,但是必须是个人名下合法的财产以及除保留份额之外不能遗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一、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受遗赠人的权利(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2、受遗赠人的义务(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2)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二、受遗赠人可以放弃接受遗赠吗遗赠人通过遗嘱指定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以放弃接受遗嘱的权利,法律是允许的。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权,法律没有规定固定的方式和程序,只要受遗赠人向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明确表示即可。表达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是,放弃接受遗赠的权利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即“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在日常生活中,受遗赠人因为某些原因不愿接受遗赠,又不明白地表示出来,如果法律不规定一个期限,那么遗赠的财产总处于一种权属不明的状态,不利于财产的流转。此外,受遗赠人放弃接受的遗产,由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程序继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遗产是可以赠给外人的,一般对于遗产就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由自己合理的分配,但对于要赠送给外人就必须要有合法的遗嘱,从而可以按遗嘱的内容分配给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3种观点: 可以,只要赠予的房产取得了产权,产权登记在被继承人的名下,就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就可以按遗产进行分配。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一、债权人死亡后,债务应当向谁偿还债权人死亡债务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被继承人的债权,在遗产继承时只要是属于公民的合法收入就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给继承人。因此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确定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确定继承人。二、土地可以被继承吗土地不可以被继承,情况如下:1、遗产是指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的转移给继承人的一定民事权利和义务,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2、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合法财产不仅仅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财物也包含财产权利;3、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能继承。三、未建房屋拆迁可以继承吗未建房屋拆迁可以继承。只要是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就可以继承。房屋是否拆迁与房屋的继承无关。拆迁的未登记房屋虽然没有产权登记,但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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