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责任免除条款生效的前提条件如下:1.保险人向投保人必须出具书面的保险条款;2.保险人向投保人必须就条款中的免责内容进行明确说明;3.保险公司就以上两点义务必须有书面证据,证明其明示告知义务已经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交通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通常会列举一系列情形,如驾车酒后、驾车无证、超速等,如果出现这些情形导致事故,保险公司将不负责理赔。此外,还可能设置一些相对模糊的免责情形,如“故意违法”、“实施危险驾驶行为”,这些情形可能需要进行具体解释和分析才能确定是否构成免责。因此,交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法律意义。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约定无效。但是,合同对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或者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责任不予免除,并且该行为或者过失已经得到保险人同意或者已经被或者仲裁机构认定的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不得要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一)醉酒驾驶;(二)无证驾驶;(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四)有证驾驶,但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五)驾驶无有效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六)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连续驾驶驾车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七)机动车被盗抢、抢夺、抢劫,机动车所有人不知道机动车被盗抢、抢夺、抢劫的;(八)其他依法不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强险免责条款包括以下几点: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驾车;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即使车主没有任何责任,保险公司也应当就肇事方的损害进行赔偿。 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交强险免责的法律条款如下: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未交强制保险交警怎么处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法律法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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