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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轮流抚养的判决书应该包含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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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子女轮流抚养判决书应该包含如下问题:(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2)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3)上诉期间和上诉的;(4)应该包含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判决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判决。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子女轮流抚养判决书应该包含如下问题:(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2)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3)上诉期间和上诉的;(4)应该包含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判决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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