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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迁户口不用户口本村里开个证明能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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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不迁的。法律没有规定在哪儿上学就必须是那的户口。在没有户口但在当地长期居住工作的情况下,及时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肯定能够安排义务教育学位,也有就近上学可能。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衍生问题:改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改户口需要如下相关材料: 1、证明变更申请人身份的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证明变更内容、变更依据、变更合法性等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3、改户口需要的其他材料。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第2种观点: 迁户口对学籍无影响,只要孩子的户籍不变更。学籍注册需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档案、户口和住房证明,获得学校的录取通知书。非本学区学生不予建立学籍,未及时报到可取消入学资格。户口变动需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分析不会的,迁户口对学籍没有影响,只要孩子的户籍不变更,就可以了。关于学籍注册: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本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4、非本学区的学生本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本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结语迁户口对学籍无影响,只要孩子户籍不变更。学籍注册需按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要求,提交档案、户口、住房证等,获得学校通知书后报到。非本学区学生无法建立学籍。逾期未报到可取消入学资格。户口变动需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迁出需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由农村迁往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学校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准入证明;迁往边防地区需经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六章 保护 第八十六条 各级应当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适应校园生活的残疾未成年人就近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保障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未成年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各级应当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办园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第1种观点: 没有户口孩子上学的处理办法:没有户口的孩子,符合入学条件的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让孩子就近入学。入学后父母要及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为孩子办理户口。【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无房无户口,还没有居住证的话要看当地是否有遗留外地名额,建议是提前办理居住证,一般是问题不大,办理居住证也没有多少条件,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正常我们在一个地方是要房产证及户口本,一般情况是学期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才有所;一般在外地就业都是有居住证的,只要凭居住证办理报名流程即可,但是根据当地情况不受双证影响的学校才可以;如果是无业游民,那可以建议回户籍地上学,当地上学是肯定可以满足的,9年义务教育不会落下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奠定基础。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3种观点: 孩子没有户口要上学的,父母应当去办理户口登记。父母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机关查证属实的,应当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将孩子的信息登记在父母的户口簿上;父母无法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供孩子的亲子鉴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可以写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发展前景较好、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目前来说,户口所在地并未实行户籍制度改革;2、而户口迁移后(如:学校集体户、配偶的户口是居民户口等),将不能参与户口原籍地的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3、在当事人是升学入户的前提下,可以写毕业后实现就业的,户口会成为单位的集体户,使用户口本时需要经过”集体户主“的同意,因此户口不选择随迁至学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2种观点: 如果户口赖着不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了解具体原因并协商解决。2、如果是因为房屋拆迁等原因导致无法迁移户口,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搬迁补偿和安置。3、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不愿意迁移户口,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暂缓迁移或者保留原户口。4、如果是因为户口被他人冒用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导致无法迁移户口,可以向机关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户口迁移需要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2、迁移证明:由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迁移证明;3、暂住证:由迁入地机关出具的暂住证;4、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如果迁入地的住所是租赁房屋,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如果是自有房屋,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5、婚姻状况证明:如有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明或离婚证明;6、子女关系证明:如有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综上所述,户口迁移手续需要双方父母的配合,以及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不同地区的户籍迁移规定可能略有不同,需要具体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民政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可以写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发展前景较好、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目前来说,户口所在地并未实行户籍制度改革;2、而 户口迁移 后(如:学校集体户、配偶的户口是居民户口等),将不能参与户口原籍地的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3、在当事人是升学入户的前提下,可以写毕业后实现就业的,户口会成为单位的集体户,使用户口本时需要经过”集体户主“的同意,因此户口不选择随迁至学校;4、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学校的班主任老师等,参照其他类似同学的不迁移户口理由来填列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1种观点: 本文重点阐述了户口迁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是必须满足的条件。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交不同的证明材料,如结婚(离婚)证、房卡或住房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等。对于大中专学生和公务员、职工等不同情况,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入伍通知书、释放证、解除通知书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可以帮助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分析户口迁移应当符合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7.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结语在本户口管辖区外,凡是有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求的人,都可以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证明材料清单包括:婚迁、分(购)、建房迁移、出国(境)注销户口、回国(入境)落户、公民入伍注销户口、退伍、复员、转业落户、刑满释放、解除人员落户、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落户、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收养小孩落户、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2种观点: 不能迁户口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涉嫌犯罪被人身自由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未经批准的,不得迁移户口;2、未经家庭或单位同意或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迁移户口;3、国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特定区域居住或工作的,不得迁往该区得迁往该区域4、因个人债务等原因被出境的,不得迁移户口;5、在受灾地区或其他特殊情况期间,国家有迁移户口的规定的,不得迁移户口。迁户口的手续流程如下: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综上所述,对于户口迁移,并不是所有的申请都会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只有申请人满足规定的条件方可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很可能是迁移证过了有效期,也可能是户口迁移信息或者相关材料出错。如果迁移证中的信息出错,需要将信息更正之后,才能办理接下来的手续。而迁移证不能涂改,所以发生迁移证出错的情况,只能重新申请新的迁移证。把户口迁移到另外一个地方去,需要经过双方两地的派出所同意,有一方不同意都无法迁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不需要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若需要办理户口迁移业务公民应当持户口准迁证向迁出地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公民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登记。一、落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1、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2、等待转入地户籍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准备好相片);5、落户口手续办理完毕。二、人才引进落户流程如下:1、单位备齐材料。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5、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6、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明信。7、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户口迁移不需要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公民应当持户口准迁证向迁出地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公民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学生户口迁到学校后,因为学校的户口属于集体户口,所以迁入到学校的学生没有户口本,只有一个户口单页,其作用就相当于“户口簿”。如果确实需要,可向学校申请持有本人户籍内容的户口页,如学校不提供户口页也可以出具户籍证明,或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并不一定非要持有户口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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