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地下室漏水,属于公共区域的,物业应当负责,因其造成的损失,由物业承担赔偿。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防水保修期一般是五年,五年之内出现漏水问题都是开发商的责任。先找清原因,看是什么原因造成房屋漏水,谁造成、谁负责,请参考以下情况来判定属于谁的责任:1、顶层屋面漏水及外墙防水层破坏导致渗漏,如果房屋在质保期内,由开发商责成建筑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如果是超过质保期,由物业申请利用住房专项公共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如无托管物业,则由该楼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责任。2、非顶房顶出现,如果室内公共部位的管道出现渗漏引起,其责任划分,和上述第1条相同;如果是非公共部位的水管管线及设备出现损坏渗漏,导致漏水,则责任由楼上的邻居承担。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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