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应得到充分保护。法律保障包括听证权、辩护权、质证权等。被告人应当有机会对其罪行进行辩解,以及在判决和执行死刑过程中得到公正对待。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规定被告人有权进行辩解和申辩,并可以为自己辩护,质证证人和物证,提出书证和鉴定申请。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要求进行辩护,并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选择自己辩护。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于死刑案件,被告人应当有两名辩护人,并且辩护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于死刑判决,人民应当向被告人宣布判决,并告知其上诉、申请复核的权利。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规定被告人在执行死刑前,有权了解执行时间和方式,并可以提出申诉或者请求特赦。保护被告人的基本权利,是维系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的权利应得到充分保障。
第3种观点: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死刑辩护,一般都是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上诉主要为了“免死”,故二审的辩护主要是针对死刑立即执行的辩护,找出有利的,一审没被采纳或被故意忽略的量刑情节,证明案件严重程度,依法应当被判处死刑,但却不必被判立即执行,建议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达到保命的目的。一、法律依据《死刑辩护总则》第二条本意见所称死刑案件包括:(一)根据人民公诉意见,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二)一审判处死刑的二审上诉案件;(三)根据人民抗诉意见,可能改判死刑的案件;(四)死刑复核案件。第三条在死刑案件中,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有刑事案件出庭辩护经验的律师担任辩护人。第四条对于案件涉及的专业问题,律师可以向有关专家咨询。第五条对于涉及重大、复杂法律问题的死刑案件,律师事务所应当组织本所具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集体讨论。第六条对于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死刑案件,律师事务所及辩护律师应当报告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并听取意见,寻求支持。辩护人在进行死刑案件的辩护时,应当选取可以减刑的关键点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本方当事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是否由其它不确定的因素导致的,或者在进行犯罪活动中,犯罪嫌疑人可以并不清楚相关犯罪事实的结果等进行处理,以达到辩护的效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死刑执行过程中,被告人的家庭成员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法律规定,在执行死刑时应尽可能减少对被告人家庭成员的影响和伤害。具体措施包括通知家属、尽量减少执行现场人员和场面、提供心理疏导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刑事判决确定后,应当告知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指定的人。 第二百四十九条 刑罚执行时,应当采用措施,减少对被罚人及其家属的影响和伤害。被罚人对家属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应当得到切实保障。 第二百五十二条 家属享有会见被罚人的权利。会见时,应当得到妥善对待,并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2种观点: 如果在死刑执行阶段,近亲属可以申请会见,但在死刑复核程序是不能见面,死刑执行时他人不能进入刑场。执行完决后,会通知罪犯的家属领尸地点。被判死刑犯人通称为“死囚”或“死刑犯”。通常死囚在行刑之前,都会被送往一个特定的牢房作单独囚禁。一方面,司法机关需要为死刑判决确认,以及为行刑作准备工夫;另一方面,可以让死囚有一个最后的申诉机会。执行死刑现场是什么地方1.死刑立即执行的地点选择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所谓“刑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由执行机关设置的执行死刑的场所,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为做出该判决的人民。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区附近。2.所谓“指定的羁押场所”是指人民指定的监狱或者看守所。执行死刑应严格控制刑场,除依法执行死刑的司法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刑场。一般来说设置专门的“刑场”的人民比较少,所以在“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比较多。3.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由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有重大立功的,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有故意犯罪的,经服刑地中级人民审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被执行死刑的情况下,家属的权益需要特别关注和保护。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出上诉或申请法定赔偿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罪犯死亡后,死刑立即执行。家属认为有冤情的,可以通过律师向上一级人民提出再审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二十,“冤错案件被依法纠正后,受害人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律师有权代理当事人提起抗诉、申诉、申请再审、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 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寻求合法的赔偿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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