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1、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因为工作原因; 2、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并且在工作场所内,且受伤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有关; 3、患职业病的; 4、在外出工作的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等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工人因工作而致残、患病或者死亡,应当依照工伤保险制度给予保障。对于工人发生工伤,应当及时向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关待遇。但如果工人错过了申请时限,仍然有一些医疗费用可以申请补偿,包括治疗、护理费用以及住院费用等。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发生工伤的,在工伤保险关系存续期间内,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认定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工人、领取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发生工伤未经工伤认定的,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3.《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工资待遇中不包括治疗、护理费用和住院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另行支付。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建立工伤保险制度或者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全部负担。5.《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诊断证明,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的,那么就可以依法申报工伤,当然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就是,工伤鉴定的期限为三十日,一定不要过期,否则就做不了了,没有当天的病历也可以先报工伤。申请工伤应由伤者所在单位提出,这也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隐瞒不报。其中病例跟工伤鉴定并不是一回事,工伤鉴定是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用,而病例只能证明你的药费属实,无法证明工伤或者几级伤残,所以工伤鉴定书还是十分有必要的。相关内容——职业病是否可以盛情工伤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职业病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一旦认定为工伤,相关保险公司按照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支付以下费用:实际发生的抢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当然这些费用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的医疗保险的规定。伤残津贴、伤残补助、生活护理费已经工伤复发医疗费用等各类费用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符合配置辅助器具条件、确需配置的,按照《实施办法》和《通知》规定的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其中就包括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所以没有医院证明不可以申报工伤:(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时限为两年。但该规定并未明确规定工伤保险申请时限内出具相关证明的要求。因此,过了工伤申请时限,仍需出具相关证明的问题,目前法律尚无具体规定。法律依据: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职工认定为工伤后,应当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在两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职工认为自己患职业病或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的,应当及时告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及时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申请手续。”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认为自己患职业病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损伤,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有关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损伤的事实不得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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