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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遗弃时间长短才算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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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遗弃家庭成员时间规定  1、只要有遗弃行为就构成,没有时间要求。  2、《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多久算遗弃罪多长时间与是否构成遗弃罪无关。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与危害结果有关,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怎样算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致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等等。法律依据:

第2种观点: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一、遗弃罪与虐待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二、遗弃家庭成员证据材料: 1、要找到行为人能够抚养但是拒绝抚养家庭成员的证据;2、可以作为证据的包括亲戚邻居等证人证言、被遗弃人的陈述、扶养人将被抚养人移置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的事实;3、能够抚养但是拒绝抚养家庭成员、被遗弃人的陈述、相关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都是可以作为这个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妻间遗弃的行为表现在夫妻一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或一方没有生活来源,另一方不闻不问等方面。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因此,形成了一种抚养和领受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狭义的扶养关系。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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